1、相应标准
外国专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法》,其讲座酬金标准如下:
讲座人员类别 |
酬金发放标准(税前) |
诺贝尔奖获得者 |
不超过10000元 |
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或领域内相当于院士级别的) |
不超过5000元 |
其他外国专家 |
不超过3000元 |
国内专家参照《华中科技大学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实施细则》,参照咨询费标准进行。
原则上,以院系名义邀请的专家费用由院系经费负责支出,以教师个人名义邀请的专家费用由教师个人经费负责支出。
2、办事流程:
1)讲座信息由负责邀请的教师准备。请外国专家(包含国外工作的中国籍人员)来访之前必须要进行短期外国专家来访申请登记。
流程如下:
a.进入办事大厅打开“短期外国专家来访申请流程”,进入流程欢迎页。
b.点击“开始办理”按钮,启动申请流程,按要求正确填写如下表单,若不想办理则点击“终止”按钮,则流程直接结束,注意:办理申请邀请函需要国际交流处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领取邀请函。
c.按要求完整填写表单信息,并单击“提交申请”,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下一步执行人,确认后进入院系外事专办审核—院系负责人审批—国际交流处专家管理员审核。
d.国际交流处专家管理员审核后进入申请人提交总结环节,申请人根据情况填写总结表,总结页面如下图:
e.申请人填写好后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下一步,院系外事专办员审核—国际交流处专家管理员对总结表进行审核—院系外事专办员与申请人打印表单后则次流程结束,如下如:
f.报账:请外专提供护照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行程单、机票、车票、购票信用卡记录以及已签字的领据。
2)讲座完毕之后,负责教师将新闻稿发往系内审批;
3)国内专家提供如下报销材料:
a.国内专家银行信息(酬金直接打入专家账户)
b.讲座海报复印件
c.国内住宿、差旅的发票,开“华中科技大学”抬头。
材料整理完毕一起交给助理做账。
4)国外专家提供如下报销材料:
a.外籍专家领据(签字)
b.提供护照页及签证出入境复印件
c.发票原件及行程相关票据
e、讲座海报复印件
f、在智慧华中大里的短期外国专家来访里面填写总结表,国际交流处审批通过可以打印批件,交到院办审核。
材料整理完毕一起交给助理做账。
《华中科技大学外国文教专家管理办法》关于补助的3项条款:
第二十条住宿费。专家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以校内住宿为主。确有必要安排在校外住宿的,住宿费标准在680元/天以内。特殊情况需专项报批。
第二十一条接待费。原则上安排在校内就餐。确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出面接待一次,报销一次餐费。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
第二十二条生活补贴。为短期来访的外国专家在校期间提供生活补贴,按200元/人/天发放,凭专家本人签字的领据根据在校实际天数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