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核协会章程

作者: 时间:2017-11-05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华中科技大学核协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华中科技大学核协会是一个以核工程与核技术系学生为主体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

1.帮助同学们了解核工程基础知识,感受核工程的魅力,在活动中学到更多的核知识,加深对核的了解和认知,并将其对公众进行科普,消除公众对核工程的误解;

2.为同学提供一个展示自身特长和魅力的舞台,向全校同学展现出我们核工程与核技术系师生最热情活泼的一面,也为他们的大学生活开启一篇崭新的乐章。

第二章  任务和活动原则

(一) 基本任务

1.宣传核工知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2.协会每年举办一次核文化周,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系列活动;

3.积极配合完成社联的工作任务。

(二)活动原则

1.协会开展活动原则上不影响会员正常的学习;

2.协会实行民主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并安排阶段性工作。

第三章  关于会员

(一)凡是对核工程有兴趣,对核文化有好奇,承认本会章程,思想健康,要求上进,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参加者须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经审批可入会,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

1.有权监督本协会负责人的工作,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3.参加自愿,退出自由。

(四)会员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维护本协会的团结和荣誉;

2.虚心向老师学习,积极配合负责人开展的工作,为本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3.积极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奖励制度

(一)每年评出协会积极分子若干名,由本协会颁发证书及奖品。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一)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六章  协会组织

(一)社团设会长1 名,副会长3名,秘书1名,会计1名,设理事会。以及指导老师一名,由核工程与核技术系教师担任。

1.会长,副会长

任期一年,理事会通过可再连任一年,负责每学期的协会活动计划,并组织好本协会的活动安排。

2.会计

任期一年,负责记录协会所有的会费收支,并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负责保管协会的所有会费。并于期未将所剩的协会经费交于学院团委。

3.秘书

任期一年,负责本协会的名单册及其它文件和证件的管理。

4.理事会

由会长1名、副会长2名、会员代表3名组成,整理并通过所有的活动计划,章程的修改,新一届负责人的选举和通过,及其它需要通过事项。

(二) 协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会议,通报上一年工作、财务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三) 协会负责人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协会会长批准。特殊情况下,协会会长也可以直接任命协会负责人。

第七章社团经费

(一) 协会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拨款及捐赠,原则上不收取会费;

(二) 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并定期在例会上向会员公布使用情况;

(三) 协会经费由会计负责支出,负责保管协会的所有会费,并于期未将所剩的协会经费交于学院团委。

第八章  社团纪律

协会会员必须自觉接受协会纪律的约束。

(一)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二)遵守协会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讲文明、讲道德,因故不能参加活动者,必须事先请假,若无故缺席五次,则作自动离会处置。

华中科技大学核协会

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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